福州工会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要约行动”
2013-05-30 10:19 点击量:2148 来源:未知
3月以来,福州市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要约行动,采取六项有效措施齐抓共管,着力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上下功夫。确保到2013年底,全市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到建会企业数98%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95%以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切实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借助和依托三方机制平台,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今年重点组织对尚未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合同(包括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规模企业、以及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规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督促尽快健全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立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抓好物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示范培育,推动我市其它行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三是量质并重,扎实推进。严格依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有序地开展和推进。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总量,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不断提升工资协商的质量。
四是加强宣传,总结提升。通过《福州日报》等多种新闻媒体,台江区总工会通过上门分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要约行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培育挖掘新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五是着力抓好职工协商代表和指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要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分期、分批、分层次抓好培训,不断提高协商代表和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协商谈判能力,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水平的稳步提高。
六是加强监督指导,考核激励。市总将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在评选各级劳模、奖章、和谐企业等评先评优中,继续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