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难耐 在一线工作的职工应如何保障权益
2013-09-02 11:17 点击量:1096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记者 王瑜 陈佳星)进入9月,天已渐凉,然而回首今年入夏以来,高温天气持续不断,武汉、浙江、东莞等地相继发生一线工人因高温作业中暑致死事件。我们不禁发问,高温下一线工人生命安全何以保障?如何避免类似悲剧明年再次发生?
尽管针对一线工人高温防护问题,国家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加以重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高温天气一线工人的防暑降温和津贴补助方面,从规定设计到执行落实,再到监管和问责,以及后期惩罚和维权等全链条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目前,条例缺乏可操作性,违法成本偏低,监管明显不足,维权成本偏高等问题正严重阻碍着一线工人高温补助和防暑降温保障措施的落实。
近期,四川成都44岁建筑工人陈德辉,顶着烈日在工地工作一上午后因中暑导致重症不幸去世。河南新郑市72岁劳模环卫工靳春波,在36℃高温下清扫马路时突然倒地离去。后经查死亡原因是患了热射病。有媒体报道称,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每月拿着微薄工资,每天需工作12个小时。
今年入夏以来,各地持续高温,一线作业工人相继被曝出中暑致死事件。调查发现,高强度劳作和超高温工作环境正在威胁一线工人生命安全。防暑降温难题为何难以彻底解决?高温下工人生命安全何以得到根本保障?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措施并没真正落实到位
尽管社会保障部门对一线工人高温防暑表示高度重视,并在防暑降温上做出相应部署,但调查发现,仍有不少工人处在“水深火热”中,并没得到相应保障。
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补贴发放“冷热不均”、露天作业换班难、防暑食品用品替代高温津贴等问题。调查发现,对于不少一线工人来说,35℃以上停止户外露天作业,获取高温津贴仍较困难。有工人对记者抱怨,“听说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人都有高温补贴,我们顶着太阳干活的却享受不到,不公平。”
这其中,马路上作业的环卫工,头顶烈日的建筑工,高温车间忙碌的检修工首当其冲。与能否享受高温补贴相比,那些奔波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员更担心送货不及时遭顾客投诉。
有调查显示,一线工人从事的工作多属提供基础性服务、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即使遇到高温等恶劣天气,也很难随便终止工作或任意削减工时。
尽管每年夏季一线工人防暑降温问题都会出现,但并没得到一些相关领域真正重视。高温津贴在一些地方很难落实。
据了解,目前,国家将高温作业分为4级。分级标准有两方面,一是根据气温,另一是根据作业时间。时间越长说明员工岗位作业标准越高。1级是最低级,4级为最高级。不同级别相应有不同防护保健标准。也就是说,在不同高温作业条件下,要有相对应劳动防护措施保障。主要包括高温作业的综合保障措施、保健措施及管理性措施三方面。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地方类似措施并没真正落实到位。据媒体调查,有些地方应急系统、保障措施甚至“形同虚设”。
监管不力日益凸显
调查发现,针对一线工人的高温防护问题,从规定设计到执行落实,再到监管和惩罚,以及后期问责和维权等全链条环节都可能出了问题。
去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总联合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但从实施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
与此同时,有数据显示,近年来劳动部门收到劳动者关于高温权益被侵的投诉很少,不少环卫工人、快递员等一线工人对没有高温津贴习以为常。
其中部分原因是媒体传播普及力度不够。
在一些企业误导下,不少劳动者认为高温津贴属福利,其好坏由单位决定,并没有意识到享受高温津贴属应有权益。
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条例缺乏可操作性,违法成本偏低。相关管理条例和办法对高温天气户外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高温津贴也没有具体细则要求。发不发津贴、发多少津贴完全凭企业和用工单位“自觉”。
这导致企业即使违反条例规定,也很难获得有效惩罚。客观助长一些企业有意“省”掉高温津贴。一些职工反映,企业为提高利润,会刻意降低劳动保护,压低工资水平,更不用谈高温津贴的落实。
背后是监管不力日益凸显
据经常给打工者提供咨询和调解的沃兴伟律师介绍,他时常碰到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例。他认为,就目前高温维权状况来说,如果各企业单位都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工人权益基本能得到保障,所以最大的问题还是监管。
维权成本偏高也是重要原因。法律界人士表示,社会保障相关部门“踢皮球”现象严重,处理手续繁琐,工人维权成本很高。有些时候碰到同类事件积压,可能七八个月甚至几年得不到实质解决,这也是许多工人宁愿忍气吐声,不愿为几十元津贴补助维权的重要原因。
统筹规划形成合力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一线工人高温维权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良心发现”,再好的政策也不能“纸上谈兵”。有关部门若执法不到位,对违规用人单位很难形成威慑力,高温法规落实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专家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转变执法观念,由劳动者投诉为主的被动执法方式转变为主动监察、主动帮助维权。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应经常深入企业、工地、厂矿等地方,主动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江松指出,不管工人与用人单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存在,工人就应受到相应帮助。这是法律赋予工人的合法权益。
公益律师李晓均认为,相关法律条文还需做出更加具体和细致的调整。同时,法律条文调整后,在贯彻执行上仍需及时有力,并监管到位。
针对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规避责任、降低成本,没有给员工提供高温保障措施的问题,相关法律人士建议,政府应加强监督惩处力度。
这其中单靠某个部门显然很难完成,统筹规划与各部门配合都很关键。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高温劳动保护不仅靠法律,还涉及卫生、气象等多个部门,需相关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明确各部门职责界限,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才能保证高温作业保护措施的高效合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