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制度:不能光让职工“望梅止渴”
2013-11-19 10:57 点击量:972 来源: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年都在调整,大家也感受到了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关爱。但随着物价上升,尤其是蔬菜粮油肉蛋等价格不断上涨,生活成本明显加重,仅依靠基本养老金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这样一来,部分企业为职工上缴的企业年金就渐渐成为职工艳羡的话题。
职工盼年金企业“冷处理”
礼泉制药厂一名职工告诉笔者,如果有企业年金,肯定比没有强,起码退休工资比没有企业年金的高些,将来自己的退休生活会更加丰富多彩。可惜的是,企业并没有这项福利。对于他们来讲,企业年金只是一个画在墙上的饼。事实上,企业年金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社保”的格局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尤其是在养老金缺口大或不足时,对企业退休人员势必是一个很大的补充。
我省的企业年金制度始于2005年4月底,当时陕西省人民政府就此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西安市雁塔区一家企业的财务总监称:这个办法没有强制性,而办理企业年金势必会增加企业成本,所以他们没有考虑办理企业年金。就是办了,也会出力不讨好。她说,因为这会牵涉到已经退休的老职工利益。所以他们选择给员工增买商业保险的做法。一方面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对已经退休的也说得过去。
而对于目前企业年金在陕西叫好不叫座的现状,陕西省咸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工会主席马孝正则认为,职工对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认为建立企业年金不如发奖金、加工资或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实惠。马孝正同时认为其间还有税收优惠的水平,按现行政策,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可在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取得税收优惠。个人缴费部分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解读年金难热缘于自愿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冯兴利指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西安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区县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均属于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具体对象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试用期已满的企业职工。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之后,参加的职工在退休之后除了基本养老金还可以领取额外的养老金。
笔者了解到,西安市曾选择一些经济效益好、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的企业,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一般是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的,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含资金筹集方式、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等。在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时,企业还可设立不同的档次,适当拉开差距,向业绩优、贡献大的职工和技术骨干及专业人才进行倾斜。可试点归试点,关键企业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想全面推开,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一位企业的财务总监如是说。
西安市社科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永春认为,尽管企业年金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国家法定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但由于其出发点是自愿,没有实力的企业一般是不会考虑的。
而目前我省办理企业年金的,大多是能源、金融行业,至于中小企业来讲,能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都已经很不错了。一位职工坦言,我也不期望企业搞什么企业年金,只要把养老保险办了,我们就烧高香了。
作为一项惠及职工未来的好事,企业年金制度在我省的发展步伐可以说是发展缓慢。而就全国而言,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占我国全部企业总数0.3%.有专家指出,如果只靠政府养老会给国家带来极大的财政风险,亟需加强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兰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