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民规模达2280万人 普及率全国排第4位
2013-07-24 09:10 点击量:2015 来源:未知
福州新闻网讯 网购、发微博……这些行为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23日,省通讯管理局发布《2012年度福建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我省网民规模达2280万人,网民普及率达61.3%,在全国排名第4位。其中,网民网购使用率为44.8%,微博使用率达55.7%。
近80%网民用手机上网福建省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张丽娟介绍,目前全省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在全国较为靠前,处于中国互联网发展水平的第一梯队。去年,全省网民规模达到2280万人,相比2011年增长网民178万人,年增长率达8.5%。全省网民普及率为61.3%,在全国排名第4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2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网用户中,使用固定互联网拨号用户在减少,固定宽带用户在缓慢增加,而移动互联网用户在快速增长。从统计数据看,全省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数达到1823万人,占全省总体网民规模的79.9%,而目前该数据还有上涨的趋势。
30~39岁网民群体最庞大
张丽娟介绍说,全省网民的男女比例为58.2∶41.8,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男性网民所占比例较高。年龄方面,以20~39岁网民为主,占比60.6%;30~39岁网民占全省网民的比例最高,为30.7%,这部分网民恰恰是消费力较强的,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要群体。
如果说30~39岁的网民群体是一路伴随着中国互联网发展、成熟的“铁杆粉丝”的话,年轻的学生们则是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重要力量。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学生网民占了网民总数的26.2%。根据统计,与全国网民相比,我省高学历的网民所占比例偏低,初高中学历的网民所占比例最高,占全省总体网民比例的74.5%。
1000多万网民有过网购经历
互联网应用分为信息获取类应用、商务交易应用、网络娱乐类应用和交流沟通类应用。在这四类应用中,2012年使用人数较多的前三大网络应用为:搜索引擎、即时通信和网络音乐。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网络音乐和网络游戏的使用率比2011年有所下降,而网购等商务类应用增长明显。去年全省超过1000万网民有过网购经历,占全省网民总数的44.8%。
张丽娟告诉记者,我省网民的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网上银行和团购等商务交易类应用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网民商务交易类的使用率较高,说明电子商务类应用在我省发展状况良好,居民消费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而网络零售已经成为促进消费的重要抓手。
网民的另一大网上活动体现在微博的传播上。去年,我省网民微博的使用率为55.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