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校园犯罪”害人害己
2013-09-06 10:58 点击量:1835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九月,经过十年寒窗的莘莘学子,满怀憧憬和向往纷纷走进了心仪的大学。然而,由于刚刚迈进大学校门,不少大学生还不习惯脱离父母照顾的生活,不能很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因此,每年入学季都是诸如抢劫盗窃、打架斗殴乃至行凶伤人等“校园犯罪”的高发期。究其原因,大多是嫉妒心、虚荣心太强,缺乏相互包容所致。为此,笔者盘点了往年的案例,希望能给同学们一个警醒。
恋爱受挫把人伤 毁容犯罪蹲班房
因为相貌出众,去年9月,娄芳萍刚刚进校门,便成了男生们争献殷勤的对象。不出两个月,娄芳萍便被老乡、大三学生管亮亮俘获芳心。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娄芳萍心胸狭隘而又极度争强好胜的个性渐渐暴露出来。不愿被约束的管亮亮很快采取“急刹车”,提出与娄芳萍“拜拜”。
可娄芳萍不干。当得知管亮亮与另一女生瑶瑶交往密切后,娄芳萍便认为管亮亮的变化均源于瑶瑶从中作梗,且瑶瑶比自己还漂亮。多次与瑶瑶交涉后,瑶瑶也从最初好言相劝到公开叫板。娄芳萍觉得要想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就只有毁掉“狐狸精”的容貌。开学后不到三个月,娄芳萍便找机会将从实验室拿来的小瓶硫酸泼到了瑶瑶头上,导致瑶瑶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娄芳萍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加之已积极赔偿瑶瑶的全部损失,得到了瑶瑶谅解,酌情从轻判处娄芳萍有期徒刑三年。
点评: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作为恋爱双方必须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一是应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而不能觉得差不多就草率恋爱,却不考虑结果;二是要摆正爱情与学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爱而放松了学习;三是懂得爱情是一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没有人追逐爱情只是为了被约束;四是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恋爱过程中要平等相待,相敬如宾,善于控制感情,理智行事,提高恋爱挫折承受能力,学会正视问题,寻找正确的感情宣泄方式。
盲目攀比盗钱财 触犯刑律悔不该
李茹娟家在偏僻的农村。由于经济拮据,入学时的一切费用,都是父母通过东挪西借才凑齐。本来立志节约每一分钱、尽最大程度减轻父母负担完成学业的她,入学后很快发现,在同寝室乃至全班,自己都是“贫民”。久而久之,潜在的虚荣心让她对同学们花钱大手大脚、身穿名牌、腰挂名包、手持高档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等羡慕不已。
出于攀比,李茹娟决心“好好改变自己的形象”,可购买这些东西需要钱,父母又不可能给,怎么办?李茹娟最终选择了偷。
开学后没多久,小到内衣内裤,大到手机、笔记本电脑,只要有机会,李茹娟便会毫不犹疑地下手。能自己用的留给自己,自己用不上的,便低价出售。李茹娟“富”了的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法院审理认为,李茹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多次行窃,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主动悔罪,积极退赔,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点评:当前,大学生之间的攀比确实令人担忧,表现在购新款手机,买名牌电脑,穿品牌服饰,用名贵化妆品等。导致贫困学生心理失衡,频频向家人索要“补贴”,成为校园内最大的畸形消费群体。的确,大学生需要竞争意识,但并不是所有的事都要去争,生活上量力而行、保持心态平静,即使次于别人也不可耻,没有必要抬不起头来。
缺乏宽容伤人命 高墙铁窗度余生
蔡振浩是独生子,从小便是父母、爷爷、奶奶的“掌上明珠”、“心头肉”。在溺爱的成长环境下,蔡振浩长期以来,都是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这也养成了他“说一不二”的畸形性格。进入大学之后,由于同学来自全国各地,生活习惯、性格等不尽相同,给蔡振浩营造的无疑是一个全新的环境。
蔡振浩并未重新适应,而是“墨守成规”,对有违自己意愿之事,仍不会给予一定宽容。开学两个月后的一天,因同寝室的同学弄脏了蔡振浩的被单,而同学只愿用纸擦干,不同意按蔡振浩的要求用水整体清洗,蔡振浩觉得大失脸面,冲动之下顺手抄起桌上的水果刀,朝同学胸部连刺了七刀,致使同学当场气绝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蔡振浩故意非法剥夺同学生命,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蔡振浩父母45万余元损失。
点评:姑且不去评价蔡振浩父母等的溺爱,仅就蔡振浩因不懂得宽容,凭一时之气挥刀杀人,无论对人对己都实在惋惜。进入大学校园后,生活在一个新的集体环境,矛盾自然不可避免。问题在于应该怎样去面对这些矛盾才能确保和谐?宽容无疑当属首选。宽容,是一种豁达、一种理解、一种尊重、一种激励、一种美德。宽容之中蕴含着做人的谦虚和真诚,对他人的容纳与尊重。学会宽容,就会获得宁静和安详;学会宽容,就能心胸开阔;学会宽容,就学会一种有益的做人责任、良好的做人方法。(本文所涉人名均为化名)(程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