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是赚钱机器
2013-08-07 15:41 点击量:1057 来源:九博人才网
我国为了强化对妇女的劳动保护,出台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应该说,从国家法律的层面,我国做到了充分尊重与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利。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时常出现严重错位。以这家服装作坊为例,在他们的负责人眼里,劳动者根本没有基本的人权,劳动者就是他们用来赚钱的机器。
当活生生的人只是被看做赚钱的机器后,孕妇的苦衷自然可以视而不见!让人无法理解与容忍的是——竟然还声称“别人怎么干你就得怎么干,别人完成多少你就完成多少。完不成任务,想上厕所你就得忍着!”如此没有人性指令的“公事公办”,让人愤怒。
在他们看来,既然是赚钱的机器,那签不签劳动合同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对这些“赚钱机器”,自然更没必要怜悯、体贴,至于法律明文规定要保护女职工权利,那也只是在东窗事发时,谎称一句“不懂法”就可以一了百了的,何必事先循规蹈矩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女工特殊保护呢?
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毫无人性可言的该厂负责人,尚且如此理直气壮地对待职工,不难想象,在属于她管辖的领地里,又会是一副怎样不可一世的嘴脸?其实生活中这类企业的“负责人”,绝对不是大兴服装作坊一家的个例。而有关部门对违法的惩罚无力,则必将催生出更多的“杨某”。
这正是:赚钱机器无人权,任由雇主挥皮鞭;孕妇白干三个月,幸好工会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