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
2013-09-24 14:35 点击量:1547 来源: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渊怀 通讯员 李运丽)9月22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案金额达141万余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4~12月,被告人班某在承包民权县中置华府2号楼、9号楼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141万余元,经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支付后,仍不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班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班某被刑拘后,中置华府用尚未与班某结算的工程款代发了所欠工人工资136.278万元,剩余款项班某于庭审前全部支付并得到农民工谅解,故可认定被告人班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偶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