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权益该怎么保护?
2013-10-21 11:30 点击量:1033 来源: 劳动午报
不久前,怀柔区桥梓镇正式签署了《区域性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这也是全市首份区域性女工专项合同。《合同》就女职工经期保护、哺乳期保护、体检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女职工的权益该如何保护?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张秀萍。
记者:怀柔区桥梓镇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备受关注,它取得了哪些成果?
张秀萍:正如我们看到的,桥梓镇300余女职工在这份《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署后,享受到了包括女职工经期保护、女职工产假恢复假等6项福利待遇。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细致入微,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时,条款也极具广泛性,能够满足区域性女职工的整体利益。值得一提的是,桥梓镇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谈判、协商、签署过程,都非常合法和规范,这将成为一个很好的“教学典范”。
点评:今年,是市总工会女职工工作实现“两个覆盖”的收官之年,树立像桥梓镇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这样的典范,对推广行业性、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在提高非公、中小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扩大合同覆盖面等方面,都将发挥不小的作用。
记者:在桥梓镇《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署之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特别邀请全市区、县、开发区的相关负责人到会,是否也有意组织大家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
张秀萍:没错,桥梓镇《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成功签署,的确值得全市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学习和效仿。除了之前提到的,在合同内容和协商过程中的有益经验,我们更希望,各级女职工委员会能从个案中有所启发,在思想上进一步统一,高度重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同时,希望大家能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目标的实现,并在加强检查监督上下功夫,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点评: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固然很重要,但履行更是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关键。但愿高质量的经验和典范,能在防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形同虚设方面,有所借鉴。我们更愿意看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健康有序,专项集体合同真正发挥效能,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职工的全面发展和企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