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行动】法院动真格现场执法帮农民工讨得90多万赔偿金
2013-11-21 11:04 点击量:938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昨日,48岁的农民工老孟拿到了期盼已久的94万元赔偿金。当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现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最终履行了法院判决。
房顶上施工 农民工意外触电险些丢了性命老孟的老家在临颍县孟庄村,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上有80多岁的老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一家人的收入主要靠老孟在外打工所得。
2011年5月,老孟随姐夫的施工队来到郑州,在惠济区花园口镇为一户村民盖房子,本来就是挣几个辛苦钱,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却让老孟几乎陷入绝境。
当年5月12日下午,老孟正在房顶上干活,突然闪起一阵火花,老孟惨叫一声从房顶坠落。原来,房屋上方一条固定电缆的金属挂线意外带电,老孟不慎被电击中烧伤,从高空坠落后昏迷不醒。
老孟的姐夫等人急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而一位姓张工友则多了个心眼,同时拨打了110.很快,老孟被送往医院。
由于伤势很重,老孟昏迷了40多天,转院两次,仅在ICU病房就住了一个星期。这期间,医院曾下过病危通知,但老孟顽强地活了下来。
老孟家境一般,当时所有的医药费都是亲戚朋友们东拼西凑的,为给老孟看病,家里几乎倾家荡产。老孟的伤情渐渐稳定后,他的妻子、姐夫开始思考究竟谁该为老孟受伤负责。
两次起诉 法院均判农民工胜诉通过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老孟是因为意外触电才受的伤,于是他们找到当地供电所,要求对方赔偿。供电所负责人经过调查,发现事发当天原本不应带电的金属挂线确实意外带电,而变电器上的漏电保护器也已失灵,但其表示要请示领导决定,让老孟的家人等待结果。看到对方并不承认过错,老孟的家人只好离开,但他们对谈话录了音。
果然,当老孟家人找到供电所的上级供电公司时,对方矢口否认老孟受伤和自己有关,但表示出于人道考虑愿支付1万元的赔偿。
1万元怎么够呢,老孟的家人十分生气,可协商无望,他们只好将郑州供电公司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先行讨要医疗费等12万余元。
法庭上,供电公司辩称,老孟受伤根本不是触电所致,而是其突发急病,并且老孟是在盖房过程中受伤,应由雇主和老孟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供电公司拒不担责,这让老孟一家十分气愤,他们拿出事发时110出警记录、在供电所的谈话录音及其他第一手证据,充分的证据让供电公司的辩称根本站不住脚。最终,法院判定供电公司承担80%的责任,老孟由于存在一定过错自担20%的责任。
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老孟终于得到近10万元的医疗费。但老孟做了开颅手术后,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老孟构成二级伤残。
因为后续治疗需大量费用,老孟一家又再次起诉供电公司,索要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5.4万余元。这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令供电公司支付赔偿金93万余元。
法院动真格 被执行人最终履行判决判决今年7月已经生效,但这一次供电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老孟一家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接到申请,法院非常重视,局长张宏宇批示要把农民工维权案件作为首要案件处理。很快,法官往供电公司跑了很多趟,但对方就是不买账。
法律权威,绝不允许无限拖延。经过研究,执行法官决定对供电公司先行罚款,如再不履行,则采取拘留等进一步的强制措施。看法院动了真格,供电公司不敢再继续拖延,很快,所有执行款都打到了法院的账户上。
老孟行动不便,法官本打算把钱送到他老家,但老孟挣扎着非要来郑州当面感谢。
11月19日上午,在家人和多家媒体记者的见证下,老孟拿到了20万元现金和74万元的支票(含执行手续费),两年半的维权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王宏林 陈若禺 潘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