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
2013-12-09 10:29 点击量:1381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昨天,在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里,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为两份劳动合同争得面红耳赤。职工一方的代理人说:“这劳动合同上加盖了你们单位的公章,同时也有负责人签字,怎么会是假的呢?”单位负责人反驳道:“你那份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约定的是7000多元,是她自己写的,而我们手里的劳动合同才是当初跟她签订的那份。”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调解此案的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会调解员刘仁午。
记者:这是两份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刘仁午:这起劳动争议的职工方是张女士,今年9月因工资问题提出辞职,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调解过程中,她的代理人提交的劳动合同,与单位提交的合同是同一文本,但在劳动报酬条款中,单位出示的劳动合同中写的月工资是6500元,而个人提交的劳动合同中写的是7300元,两份合同的月薪相差800元。除此之外,其他内容完全相同。
点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是劳动者每月所得的劳动报酬,它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工资数额的多少,关系到劳动者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除了跟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外,另外就取决于工资的高低了,每月工资多,最后得到的经济补偿就相应会多,反之自然会少。
记者: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刘仁午:当事人张女士是该单位的人事部经理。这家企业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为了工作方便,单位将已加盖公章、负责人签过字的空白劳动合同放在人事部,由张女士一人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共有5页,而其中的月工资数额是在第2页里,该项为空白内容,订立合同时再填写。同时,这5页合同除了最后一页加盖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外,其他4页上均未加盖骑缝章,这就容易出现抽换其中页面的情况。
点评:当文件有很多页面时,为了避免有人抽换其中的纸张,可将文件各页的边缝连在一起盖章,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骑缝章。虽然它只是盖章的一种方式,但可以保证文件的连贯性,并有效地防止造假。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将两份合同的页面放在一起加盖骑缝章,这样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管劳动合同时,能避免任何一方抽换其中的内容。